2011 春季拍卖会 中国书画(一)

2011年05月21日 上午9点30分
北京昆仑饭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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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t 232

郑板桥(1693-1765)  判牍琳琅册

册页(十开) 水墨纸本

估价(人民币):50,000-100,000

成交价(人民币):667,000

题首:(谢光绮题)(文略)镜川兄其宝之,光绪三十年甲辰(1904年)十一月谢光绮拜识。 钤印:两由书局
本幅:各开题识皆略。
后跋:(一)(文略)时光绪癸巳(1893年)蒲节后十日也,周璜。钤印:臣璜之印、黻卿父
(二)(文略)景川贤弟姻台再莅是邑,物色携归,暇以相示,拜瞻三复,佩服弗谖,识数行归之,亦高山景行之意尔。时光绪三十年(1904)太岁在甲辰中冬,临桂后学曹驯敬跋,时年七十一。
钤印:守錞居士、人生七十希我今幸过之

尺寸:25×28.6cm.(10) 约0.64平尺(每开)

简介

说明:拍品为郑板桥于乾隆十一年至十八年(1746-1753)任山东潍县县令时,审理讼案所作的判状批词,经光绪年间潍县知县李务滋收集,以常见于碑帖裱式的剪条式装裱成册,共十开、四十余条,总计八百余字,前后有周璜、曹驯、谢光琦三人题跋,是新发现的郑板桥判牍实物,极为珍贵难得。
郑板桥任潍县县令七年,据记载“善政善教,不胜枚举”、“邦人称述不衰”,其判牍目前所知国内仅收藏于故宫博物院、国家博物馆、山东省博物馆等三处公立博物馆。1987年,李一氓曾集合前述博物馆藏品,编为《郑板桥判牍》,由文物出版社出版,此书一直被认为是研究郑板桥在潍政绩和书法艺术的重要参政资料,甚受学术界重视。
李务滋(1857-?),字培生,号景川、镜川,广西临桂人,清光绪九年(1883)癸未科三甲进士。光绪十三年(1887)知山东曲阜,于光绪十七年(1891)转任潍县知县。据《潍县志稿》,李务滋翌年离任(按系丁忧回籍),三年后(1895年)又再次回任潍县,五年后(1900年)卸任。李务滋在潍县,重视教育,发展书院,曾亲自聘请名儒执教潍阳书院,他离任时,又捐款三千建立义学,在当地声誉甚佳,《潍县志稿》载他“捐廉以助寒士膏火,多所成就”,《判牍琳琅册》即为其在潍县任上所得。
是册题跋三人中,周璜、曹驯与李务滋同为临桂人。李务滋与曹驯共同参与过《临桂县志》的编纂工作,据光绪版《临桂县志》吴征鳌序言,《临桂县志》的编纂,黄霞君、曹驯、李务滋出力最多。是年光绪壬辰(1892年)正值李务滋从潍县回乡丁忧,故得以参与编纂县志之事。
谢光绮(1844-?),原名崧,字方山,江苏江阴人,寄籍顺天,自署“大兴谢光琦”,廪生。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谢光琦光绪二十年(1894)的履历称,他于光绪十五年(1889)五月到广西劝办蚕桑事务,光绪二十年(1894)十一月十二日以桂平梧盐法道的身份到广西试用,临桂县就在其所辖范围内。而在1890年春,广西第一家官办书局桂垣书局成立,周璜、曹驯和谢光琦先后担任过书局总校,三人关系密切,今见桂垣书局光绪三十一年(1905)所刻《阳明集要三编》,即由曹驯和谢光琦担任总校完成。
此册与今藏于前述各博物馆的郑板桥判牍相比较,在内容上多尽相同,既包括童养媳被卖为他人婢、坟地和土地买卖、盗卖树株、立嗣与财产继承等民事诉状批词,亦有人命、盗犯、闹庙行凶等刑事判决。从书法上来看,此册与各博物馆藏品均书写流便,快者迅疾如风,徐者刻意经心,楷、行、草各体均备,用笔、结字风格一致,益见挥洒之情致。周璜跋称:“萧散古雅,笔无俗态,虽率尔操觚,神妙至是,其所造可知矣。”洵属的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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